个人所得税退税情况: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也可能出现退税的情况。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时,也可能享受退税的红利。
5.预缴税款时,没有享受或者没有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没办理扣除等情况下,也可能出现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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