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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青之道法自然第12章 校尉博元

再说草庐之内那程之山直到那校尉抱剑出门方从刚才军令肃杀中回魂醒转来惶惶道: “素闻正平先生治军有方今日得见果然不同。

”倒是提及父辈那宋粲便赶紧抱拳与那之山郎中道: “小侄惭愧让世叔见笑。

”那郎中却摆手叫了一声“诶”接道: “兵书有云:观军威者见观属下。

看这校尉着实有些手段。

” 闻听那郎中提及本部的校尉那宋粲笑道: “说起这本部校尉却是我家生的。

”程之山听罢一愣便挑眉问道: “即为奴如何有得官职?”那宋粲扶了那郎中且走且侃侃而谈: “其父原为武家官宦之后祖上也曾从龙开国官至一路节度。

却因祖父贪墨枉法获罪问了一个弃市其父虽得一个活命便也是被充了奴籍配人为奴。

却因不堪劳苦染了肺痨。

然其家主不仁而弃之不顾遂病卧汴京街头奄奄待毙。

家父乃医者不忍其暴毙于路便施手与他救治。

其父感这活命之恩便与我家为奴……” 那之山郎中且“哦”了一声倒是满眼的钦佩。

随口叹道: “知其险而为之大善也。

” 咦?倒是怎的一个“知其险而为之大善也”。

只因在宋这奴籍之人生死且不在命然在其主。

说白了也就跟现在的小猫小狗一般。

不过也不能这样说只能说还不如那猪狗。

即便是病是饿或逐或弃也便是那主家的一句话来。

即便是主家发狠寻了点错处将那奴籍之人活活打杀了也是一个衙门无问报上属衙消了户籍。

顶天了也就是搭上丧葬费。

这草菅人命就没人管吗?这也是一条人命啊!倒是毫无怜悯之心? 且是《增广贤文》中说得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你觉他可怜且不晓得这充作奴籍之人便是那贪官污吏犯法之人的亲眷。

且是以此警示了那些个犯罪的官员小手勿伸。

倘若伸手那法度降下惩罚的且不是你一人。

倒是连累了子女亲眷、三族年轻的送去教坊年老者与人为奴为婢这还是运气好有人愿意买。

没人要的直接就送去边寨浣衣局尝尽人间百苦。

那位问了贪官固然可恨然与他子女何干?这个麽很难说首先贪官的子女是其贪污成果的第一受益人。

贪官贪腐且是为何?便是为了养家光耀三族。

这个贪腐的原动力。

再说了既然是官能贪的想必这官职也小不到哪里去能做官的也非等闲之辈起码这智力和学识上也能算是个拔尖的人物。

你当他傻?还有什么心理问题?冒了杀头的罪过贪了大量的钱财就为了没事干在家看着玩? 二则也是一种威慑和警示莫伸手伸手之时且想想你那堂上父母堂下妻怀中孝子膝下女。

那这些奴籍之人生病了病的快死了主家就往街上一扔且是不个不闻不问?对没人问。

即便是路边倒毙也是本地衙门一领破席半寸的薄棺扔到那城外漏泽园埋了了帐且连一个墓碑都不会给。

那我见他可怜捡回来养不行麽?肯定是不行的。

不仅是不行而且也会引来不小的麻烦。

因为这“奴”的“籍”且在他主家名下这官司打到天边也是人家占理。

虽是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之说。

花钱买药吃喝将养费了心思给他治好了养胖了那奴籍的主家自会拿了证据上门来索要。

这事虽是道义上说不过去但是你还真得给人还了去。

不然的话是“收容”还是“私匿”?这两条罪你得自己任选其一。

且不说宋这事现在还是经常能有耳闻。

倒不是奴籍之人且是自家十月怀胎亲生的骨肉。

实在是养不起了或是不想不愿不方便承担责任便丢在路边等哪个缺心眼的好心人捡了去将他养了去。

待到长大成人那亲生父母便是跑过来哭了喊了认亲。

说白了这就是捡便宜想的就是利用你的善心白捡一个人给他养老。

都说这养恩没有生恩大这养父母也没什么理可讲。

更有职业的说客哦现在叫做“调解员”的从中道德绑架。

闹不好那亲生的就一纸诉状告了你去。

于是乎这“胜造七级浮屠”之事自古便是一个行不得除了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之外还会让自己觉得是不是自己的智商出了什么问题。

然就是这看似智商出问题的缺心眼行为且是一个非善到极致而不可为之。

所以才有那郎中赞叹其“知其险而为之大善也”。

那宋粲扶了程之山坐了便又慢慢道来: “后家父便许他娶妻生子得其子且长我几岁此子便是我这校尉。

家父见其弄璋便索性认了干亲取字博元便让他与我做伴读。

绍圣三年平夏战事吃紧兵部令各司出缺充军他便随了我旗下出征。

经大小征战百次常率百甲入敌营。

平夏之战身受刀剑五十余处夺大纛一面斩获敌酋头颅十余颗敌首无算。

家父念其功业便寻了他的主家连同他和他的父亲一并赎了奴籍赏了本姓。

又捐了从七品的前程与他。

如此便留在我身边名为校尉实为常随私下则为兄弟……”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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